近日,鹤壁市总工会、市检察院共同召开鹤壁市“工会+检察”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机制建设推进会,共商工会与检察协作机制,共话劳动者权益保护。
鹤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蔺其军,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苏康健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宋拥军主持。
会上,鹤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军宣读了《协作机制》内容。《协作机制》明确了日常联络、协同预防、线索移送、办案协作、会商研判、模型共建、联合培训、宣传联动等八项工作机制。
工会是劳动者的“娘家人”,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最后一公里”。苏康健就加强工会与检察协作提出三点看法。
一是着力提升站位高度,进一步强化协作共识。要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与工会建立并运行好“工会+检察”协作机制,通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检察监督双向赋能,共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更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是着力提升维权力度,进一步强化履职能动。要以“工会+检察”协作机制建立为新的起点,聚力检察监督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作用,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解决就业歧视、劳动报酬权益保障、安全保障等问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案件。
三是着力提升合作深度,进一步强化互动交流。要积极推进劳动争议源头治理、多元化解,结合“检护民生”、“检察护企”等专项活动,积极探索多元协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治理格局,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鹤壁经验”。
就发挥鹤壁市“工会+检察”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机制作用,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蔺其军提出三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建立“工会+检察”协作机制重要意义。2024年,全国总工会提出“559”工作总要求,其中第五个行动就是联合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推动“涉工法律规定执行监督专项行动”,通过“工会+检察”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机制,运用“一函两书”制度,能够有效监督劳动法律法规政策落地落实,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二、加强沟通,努力推动“工会+检察”协作机制落实见效。要充分利用工会组织和检察机关在推动保护职工劳动权益的优势,加强日常联络沟通,开展常态化协作配合,定期召开会议双向通报涉及劳动权益保障领域的重要工作部署和案件办理情况,推进双方相关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
三、加强保障,探索运用“工会+检察”协作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鹤壁经验”。各县区工会要积极与各县区检察院对接,进一步加强务实合作,全面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水平,有效发挥工会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宣传作用,认真发挥成功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鹤壁“工会+检察”协作机制成品牌、出经验。
(来源: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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